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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人民法院发布拍卖公告
临清市人民法院关于临清市北门里街银河造纸厂家属院16号楼10单元619号 房产证号:鲁(2020)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01074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临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4日10时至2024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清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临清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0635/0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清市北门里街银河造纸厂家属院16号楼10单元619号房产
标的详情:坐落于临清市北门里街银河造纸厂家属院(银河家园D区)16号楼10单元619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0)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010748号,建筑面积103.46平方米,用途为成套住宅,位于楼幢(总层数地上6层)的第6层,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于2006年。
说明:拍卖标的物存在抵押情况,无租赁。拍卖标的物以现在的状况进行拍卖,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自行承担延迟交付的法律风险。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上班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能够准确的通过法律原则和案件真实的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联的费用自理,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准备标的物交割所需的人工、车辆等,交付过程涉及的相关联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30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1581执恢819号拍卖余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利用互联网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比来说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依据自己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