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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律师-看守所会晤-取保候审-怎么样确认寻衅滋事罪的基准刑?
为了标准刑事案件的量刑,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方针和认罪认罚从宽准则,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完成量刑公平,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量刑拟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应出台了《关于常见违法的量刑辅导定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2024年7月1日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违法的量刑辅导定见(试行)》细则(试行)正式施行。那么,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违法的量刑辅导定见(试行)》细则(试行)的规则,关于涉嫌寻衅滋事罪,且法定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起伏内的被告人应当怎么量刑呢?相关的规则有哪些?
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违法的量刑辅导定见(试行)》细则(试行)的规则,涉嫌寻衅滋事罪,且法定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起伏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如下:
关于纠合别人三次施行寻衅滋事违法,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然后,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依据寻衅滋事次数、损伤结果、强拿硬要别人资产或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数额等其他影响违法构成的违法事实添加惩罚量,确认基准刑。有以下景象之一的,添加相应的惩罚量:
(5)纠合别人三次以上施行寻衅滋事违法,未经处理的,每再添加一次,添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强拿硬要公私资产价值1000元以上的,数额每再添加1000元,添加一至二个月刑期;恣意毁损、占用公私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的,数额再每添加2000元,添加一至二个月刑期;
(7)每添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则的四种景象之一的,添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还有,成心扩展事态,唆使别人施行针对医疗机构或许医务人员的寻衅滋事行为,或许以受别人托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寻衅滋事的,添加基准刑的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