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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合肥市铜陵北路与颖河路交口安粮双景佳苑14#22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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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单位预算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政府规章、标准。配合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深化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本行政辖区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指导规范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行为。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反垄断监督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或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做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电商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实施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等监管工作,建立辖区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经营监管事项;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并且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事项的后处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和迎接自治区质量强区考核。
(六)负责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施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定种类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协助特种设施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七)负责食品(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制定并实施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规划、措施和考核办法;实施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等监管工作,建立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并且开展的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等事项的后处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三级以下(含三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事项,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区域标准、实施标准化发展的策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测试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测试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分析掌握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化妆品标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实施对辖区内药品及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证管理的医疗机构和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证管理且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经营化妆品美容美发美体机构、洗(足)浴中心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等监管工作,建立辖区内监管对象的监管档案;开展药物滥用监测、药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品质差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并且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事项的后处理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质量监管、化妆品经营监管事项。
(十三)组织指导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配合查处全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生产经营行为。
(十四)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保护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和保护工作。配合调处商标纠纷。
(十六)协调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企业名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减少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配合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风险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加强信用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满足新时代公众用药用械需求,快速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5、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配合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方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6、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正科级。负责行使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职能。承担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内设综合室、法规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和福成、平阳、银滩、侨港、北海海洋产业园区、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北海福成机场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所、市场监督综合执法中队)。
我单位总收入1676.53万元,总支出1676.5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83.11万元,减少4.72%,根本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72%,根本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
我单位总收入1676.53万元,较上年减少83.11万元,减少4.72%,根本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
按功能科目分类,2025年预算收入1676.5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88.3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51.75万,同比减少3.86%,减少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5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5.48万,同比降低2.95%,减少原因为压减项目经费开支;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57.8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6.74万元,同比增长13.19%,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行政单位医疗收入52.11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64万,同比降低3.05%,减少原因为医保缴纳基数降低。住房公积金收入97.7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7.98万元,同比减少22.26%,减少原因为2025年公积金缴纳基数降低。
我单位总支出1676.53万元,较上年减少83.11万元,减少4.72%,根本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单位支出主要包括: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8.9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60.23万元,同比减少3.94%,减少原因为社保缴纳基数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6.74万元,同比增长13.19%,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52.11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64万元,同比降低3.05%,减少原因为医保缴纳基数降低;住房保障支出97.7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7.98万元,同比减少22.26%。减少原因为本单位在职在编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496.01万元,同比减少74.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7.17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341.06万元,同比减少9.98%,减少原因为本单位2025年社保、医保及公积金基数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6万元,同比增加51.1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9.64%,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1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8.14万元,同比增长14.27%,增长原因为本单位退休人员增加,本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项目支出180.5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8.48万元,同比降低4.49%,减少原因为压减项目经费开支。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1676.5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 1676.53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83.11万元,减少4.72%,根本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4.72%,根本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
(一)行政运行1288.3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51.75万,同比减少3.86%,增加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52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5.48万元,同比降低2.95%,减少原因为压减项目经费开支。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57.8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6.74万元,同比增长13.19%,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
(四)行政单位医疗收入52.11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64万,同比降低3.05%,减少原因为医保缴纳基数降低。
(五)住房公积金收入97.7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7.98万元,同比减少22.26%,减少原因为2025年公积金缴纳基数降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6.01万元,同比减少74.63万元,同比减少4.75%。其中人员经费1274.75万元,公用经费221.26万元。
1、基本工资290.1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42.33万元,同比减少3.88%,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
2、津贴补贴220.02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2.52万元,同比增加11.4%,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
3、奖金277.5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9.20万元,同比增加11.76%,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2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4.05万元,同比增加12.09%,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
5、职业年金缴费65.1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7.02万元,同比增加12.09%,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11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64万元,同比降低3.05%,减少原因为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1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44万元,同比减少36.46%,减少原因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降低。
8、住房公积金112.07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3.61万元。同比降低10.83%,减少原因为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降低。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03.12万元,同比降低93.12%,减少原因为2025年将聘用人员工资费用归入劳务费不再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工会经费2.3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39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原因为2025年将工会经费分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两部分组成。
11、退休费48.11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41.73万元,同比增加654.08%,增加原因为2025年将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归入退休费支出。
12、生活补助7.4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5.20万元,同比降低77.30,减少原因为2025年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归入退休费支出不再列入生活补助。
1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8.38万元,同比降低46.40%,减少原因为2025年将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归入退休费支出不再列入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5年将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归入生活补助支出不再列入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办公费22.8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2.82万元,同比增加127.56%,增加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增多,增加办公经费开支。
2、水费0.65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21万元,同比降低24.42%。减少原因为推行节能减排用水量减少。
3、电费3.9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4.48万元,同比降低52.96%,减少原因为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不足,从项目经费中安排补充电费支出。
4、邮电费17.72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4万元,同比增加8.58%,增加原因为2025年投诉处理增多邮寄答复信件费用增加。
5、差旅费11.00万元,与去年相相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加2.23%,增加原因为出差次数增加。
6、维修(护)费2.91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4.09万元,同比降低58.43%,减少原因为2025年本单位维修维护费支出减少。
10、工会经费16.28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4.67万元,同比降低22.29%,降低原因为本单位工会预算减少。
11、福利费2.08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08万元,同比增加108%,增加原因为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福利支出增加。
13、其他交通费用75.72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9.66万元,同比增加14.62%,增加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94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36.98万元,同比增加285.34%,增加原因为2025年将食堂运转经费归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我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同口径与2024年持平,具体如下: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13.2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大多数都用在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3.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95 %,较上年增加51.13万元,增长29.64 %,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9.84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90 %,增长的根本原因是政府采购品增加,其中:货物类采购3.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7.14 %;工程类采购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类采购16.4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2.86%。主要采购印刷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财产保险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
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食品快检车1辆(车辆未上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方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2个,预算资金180.5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