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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再曝内幕:交60万版权费仍面临200万侵权索赔

  南方都市报消息 以“音集协要求KTV删除6000多首歌”作为导火索,KTV行业的诉讼纠纷愈演愈烈。如今,音乐版权乱象的矛头再次指向音集协的代收费机构天合集团。

  近日,南都记者接到来自广东的多位业内人士爆料称,近十年来,KTV每开一家新店都要向天合集团相关负责人交3万-5万元不等的“开业红包”,否则就没办法签署“著作权许可合同”。与此同时,近日在网上流传的一份署名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的内部信,同样指出天合集团在代收费过程中存在不开发票、侵吞版权费、私刻公章等乱象,并称“天合集团拖欠一年多不给音集协结算版权费,使音集协无法向会员进行分配。”

  “上述版权收费乱象已导致KTV行业存在巨大的经营风险”,接受南都记者正常采访的多位业内的人表示,呼吁国家版权局或文化部门出面管理,以保障权利人、KTV经营者和消费的人的合法权益。

  11月26日,一名在广东从事KTV行业超过20年的何先生向南都记者爆料称,其在2018年通过天合集团向音集协交齐了将近60万的“版权费”,却仍面临接连不断的侵权诉讼,被索赔金额高达200万。

  “一直以来天合公司代音集协向KTV收版权费,佛山这边的规则是:1月份收上半年1-6月份的费用;7月份收下半年7-12月份的费用”,何先生称,其在广东省内有12家KTV连锁店,共计有将近1000个包间。据何先生透露,天合方按照每个包间一天5元来计费,但具体执行时会给出一定折扣,实际收费为“一年一家KTV交5万元左右的版权费,12家连锁KTV每年交将近60万版权费。”

  据何先生透露,此前也遇到不少唱片公司的起诉,均由天合集团处理,“四五年前,有唱片公司就起诉过我们,但是天合帮我们打赢了官司。但是现在开始行不通了,准确来说,前两年就开始行不通了,我们的官司就开始败诉。”

  尽管2018年的“版权费”已经如数交给了天合集团,但何先生表示,其12家KTV目前均面临四家唱片公司或者版权人的侵权起诉,如果败诉,共计需要支付高达200W的赔偿款。“11月29日收到最新的判决书,来自索隆唱片公司的起诉,一家KTV要赔偿47000元,我12家店都要交钱”,何先生称,目前中广文博也寄来了律师信。

  此外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一家来自兰州的KTV店主近日向南都记者爆料称,截止到今年11月份,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控股的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仍在兰州向KTV发起大规模的侵权诉讼,其中包含已经向音集协交过版权费的KTV,“鸟人公司在上半年已经起诉过一批KTV了,10月份到11月份之间鸟人公司发起了第二批起诉,包括我们的KTV在内。” 据上述KTV店主提供的材料显示,鸟人公司起诉一家KTV的赔偿金额接近6万元,截止到10月25日仍在向KTV发起新的诉讼。

  奇怪的是,一周之前,周亚平曾表示,以鸟人公司名义提起的诉讼早在今年6月份已叫停,“在我今年6月进入协会的领导层之后,为了回避公私相关利益,鸟人公司以自己名义提起的诉讼已经叫停了,现在还在处理的案子都是此前已经启动并正在诉讼程序中尚未完结的案件。”

  另一家来自佛山的KTV店主李先生同样向南都记者表示,其运营的两家KTV每家一年要向天合集团交4万-5万元的版权费,“天合集团代表的是音集协,我们始终相信与音集协签署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就能合法使用曲库。”

  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从佛山地区的多家KTV店主处了解到,在佛山和中山市,每开一家KTV都要排队交“开业红包”。

  “罗先生是天合集团在佛山市和中山市的负责人,负责收取版权费,我们这边KTV开张都要排队给他包3万-3.5万的现金红包,只收现金、不开发票”,李先生称,“如果不给红包,他会拖延着不给你签著作权许可合同,我们遇到诉讼纠纷也没人帮忙解决。”

  据李先生透露,给的现金红包越多,该罗姓负责人会在上交材料时减少KTV包间的统计数量,“因为版权费是以每间包间5元/天的价格收取,减少统计包间的数量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在音集协的合同中可以少交部分版权费。”

  对此,南都记者致电上述罗先生,其表示目前已经从天合集团离职,对“开业红包”不知情。

  但另一家知名KTV连锁品牌的负责人同样指出,其KTV开业当天需要给一名罗姓天合负责人现金红包,另外还需要转入5万元到天合的账户,“交了以后,天合在收取版权费时会给KTV减少房间数量的优惠,最终版权费只需要3万多,另外遇到法律纠纷天合会帮忙处理。”

  在KTV商家曝光天合集团收费乱象的同时,近日,在网上流传的一份署名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发表的内部信同样将矛头指向天合集团。据说,该信此前在音集协内部传阅。但关于这封信的出处,目前尚未获得周亚平本人证实。

  “随着版权市场的逐步成熟,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在收费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年年都会收到大量的卡拉OK场所对天合公司和音集协的投诉”,网传的这封周亚平的内部信,主要反映的问题是,天合的版权收费人员收取版权费不开发票只收现金,并且到卡拉OK场所吃、拿、卡、要,店家通常对此敢怒不敢言。

  此外,天合子公司要求卡拉OK场所将版权费分为若干份,并除签署著作权许可协议外另行与第三方经营主体签署服务合同,只将其收取的总金额中一部分提交给音集协作为版权费,其余款项均被天合指定的其他公司收取;少数天合子公司有关人员私刻音集协公章从事违法活动等等不一而足。

  周亚平在内部信中指出,导致音集协最终没办法忍受的原因是,天合集团长期扣留版权费不给音集协结算,使音集协无法向会员进行分配。

  “版权费中仅有的上交给音集协的金额存在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账号,音集协虽对该账号参与共管,但是无法划拨,而天合集团长期扣留版权费不给音集协结算”,网传内部信称,其理由就是要求音集协以签署独家授予天合集团收取MiniKTV(K歌小房间)版权费及独家委托天合制作曲库的协议为结算前提,否则不予结算。此外,双方在委托收费合同中约定的统一由音集协和使用的人签署许可合同、版权费统一汇往音集协收款帐号并由音集协统一开具发票的“三统一”至今也未能实现。

  据来自广东的多家KTV店主向南都记者提供的发票信息均显示,收款方为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合集团在广州的子公司),来自兰州的KTV店家提供的材料显示,收款方为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天合集团在卡拉OK版权收费市场上种种倒行逆施的行为均是以音集协独家委托的收费单位之名行使的,所以所有的负面问题全部由音集协为其背黑锅”,网传的周亚平内部信称,2018年6月其上任之前,音集协已处境艰难。

  据悉,2018年7月24日,音集协起诉天合文化集团及部分子公司,要求解除双方包括《服务协议》在内的多份合作协议,天合集团则在10月22日提出反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音集协与天合文化集团之间的诉讼最终结果尚不可知,但对于眼下的KTV行业而言,由谁来建立正版曲库、谁有资格收取版权费,则可能事关这个行业的生死。

  “现在天合与音集协忙着打官司,有关部门还没有介入整顿整个行业,在这个混乱时期,我们这些KTV目前最大的危机,是要独自面对众多唱片公司寄来的律师信。”李先生表示,据他们了解,目前没有与音集协达成协议的唱片公司有40-50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

  “佛山五区有1200多家KTV场所,仅仅是索隆一家唱片公司,这1200多家KTV一年的诉讼赔偿就可能高达6000万,”何先生向南都记者透露,如今,另一家唱片公司菜之鸟也已在中山市发起诉讼、追讨版权费,“眼下暂时还没烧到佛山来,但我们已收到菜之鸟律师的电话,让我们给出一个交版权费的方案,如果不上法庭打官司,赔偿费用还能打个七折。”

  此外,有业内律师提醒,明年1月1日是音集协与KTV重新签合同的时候,天合集团手上还有数千首歌的版权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假如没有有关政策出来,明年对KTV经营者而言,最大的版权风险将是天合集团。

  “我们目前面临最大的困难是根本不知道哪一首歌没有版权,”李先生透露。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麦剑飞表示:“KTV与音集协签署的合同有不妥的地方,我看过KTV与音集协签的合同,任何一份合同都没有明确标明具体可使用的歌曲名称、数量以及使用范围,这在合同上都是没有体现的,对被许可方而言,哪些歌曲会侵权或者没有签署合约,都是十分模糊的,虽然被许可方也有义务去审查哪些歌曲,但是往往很难去审查,其中往往会产生错漏。”

  据李先生透露,“听说除了11月下架的6000多首歌,12月份还要下架2000多首,生意更加不好做。”?

  “目前,除了音集协和天合集团,还不断有企业跳出来收版权费,究竟谁才是合法的收费主体?”对此,多家KTV经营者向南都记者呼吁,希望相关政府部门介入,“由版权局或者文化部等部门牵头,我们现在只相信有政府背景的部门来收取版权费。”“随着行业的发展,大家现在都有了版权意识。我们只希望有一个合理的、透明的收费标准,交了版权费之后,不会再被其他权利人以盗版侵权的名义起诉。”